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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1 / 2)

底搬出沈家,连短暂居住都不要再发生——其实他压根也没在浅水湾住过多少次,如果不是丰姗坚持,他打从一开始就不会住进沈家。

他喜欢油麻地那栋别墅,小,破,但那是一个家啊。

也记得自己曾经反复说过很多次,老师想要推荐他去一个中学读书,说他成绩很好,一定要继续念下去,并且已经给他找到一个资助人。

只是丰姗好像从没听进去,她那时和沈振东关系已经非常亲密,笃定要他去读贵族学校。

似乎她一心嫁给沈振东,就是为了替他谋个好前程。

但他最终也没有去同什么公爵之子或者高官后代做同学,圣安德男女中学是他亲自选择,并不是最顶级的学校,可他本来便无所谓在哪里念书。他知道自己在哪里都不会差,选那里,只是因为它接受学生住校,而他想少去沈家几次。

沈宝寅认为自己的家庭受到了侵略,对于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他和沈宝寅的区别在于,他无法激烈反抗。

因为他心中有愧,是他拖累丰姗人生。

大学期间,他确实有条不紊地实施着自己计划,从缩短节假日在家中停留的时间,再到完全不留宿,只最多用过晚餐就离开,到后来,偶尔甚至略坐一坐,喝一口下午茶,便匆匆而去。

一开始他妈妈当然要挽留。面对这股自上而下的阻力,他从来不会正面去对抗什么,往往微笑着随便找个借口,很轻易地脱身离开。

成年后,他常常神色坚决,措辞强硬,许多下属以为他生来就是这样钢铁手腕,不可冒犯。

只有他自己知晓,他才不是什么真正的天之骄子,在话语权缺失,经济无法完全独立的当年,他也常常要费一些功夫,要迂回,要婉转,才可以达到自己目的。

时间一长,丰霆证明了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谬误,不需要他看顾,丰姗也过得十分好,谁和谁,都不是离了对方就无法生活。

亲生母子亦如是。

过去很多年,他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才会令自己倍感痛苦。

后来,沈家从上至下所有人,都开始习惯他的渐行渐远。

甚至在大学第三年度的新年,他借口与同学去旅行,实际上独自一个人在油麻地的别墅安安静静地送走尾声。

电话里,他妈妈埋怨他的时候,沈振东还在一旁替他乐陶陶地解释,语气骄傲:“男孩子有干劲多么好,你不鼓励,也不要栓着他不放!阿霆,事业重要,身体也不要忘记。”

大学第三年度的末尾,本埠许多投行内的高层校友,通过共同的师长和朋友,开始注意到他大学期间做出的一些投资成绩。那是他利用几年存攒下来的奖学金同兼职储蓄,去搏,去以小换大,慢慢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

或许他们看到他的潜力,断断续续向他抛来橄榄枝。

其中有他的意向目标,他同对方派来的猎头接触过,了解到他没有进一步深造想法,对方立刻同他达成共识,只等他明年毕业,马上就可入职。

以后的日子该怎样过,丰霆几乎可以预料到。朝九晚五,两点一线,接受偶尔的加班,休假时间健身或慢跑,要么和新认识的朋友聚会,喝到微醺,各自回家。

刚开始薪酬一定不理想,通勤大概要吃点苦头,等工资高一点,就搬到离上班近一点的地方。

寂寞的话可能找人认真拍个拖,也可能只养一只宠物,猫也好狗也好,乌龟也不错,偶尔去沈家看望丰姗。

脱离相依为命的母亲,不亚于一种精神上的断脐。

很艰难,很漫长,但再漫长,再艰难,他温水炖青蛙的断脐行动,至此为止,几乎可以提前庆祝,大获成功。

改变他人生计划的是沈宝寅。

沈宝寅十六岁生日当天,沈振东在家里为他准备丰盛的庆生宴。

丰霆当日也在,三个人在家里从六点等到八点,等来前去学校接沈宝寅回家的司机说:“阿寅早和同学单独去庆生。”

沈振东问清他们去的地方,得知是离学校不太远的声色场所,脸立即黑得跟锅底一样,转头就跟丰霆说:“你的母校,你对那边熟一点,去帮叔叔把这个臭小子抓回来,好不好?”

丰霆其实不太想去,觉得沈振东病急乱投医。

他和沈宝寅从四年前,丰姗流产后,至今再也未交谈过一句,天气真好之类嘘寒问暖也绝无发生,和陌生人也没有区别。

而且沈宝寅目前好像变成一个花花公子,同他印象里娇气可爱小孩完全判若两人,他不太愿意和这样的沈宝寅打交道,由他去,只怕会适得其反。

但沈振东很少要求他做点什么,他只好答应。

他在一个露出半边胸口的女人怀里把沈宝寅硬生生拽出来。

那是条有名不夜街,前街灯火辉煌衣香鬓影,后街脏乱污浊,地面上随处可见女人的内衣裤和男人的烟头和安全套,等到天亮以后前门紧闭,才会又焕然一新。

这里楼与楼之间的巷子非常窄,从这栋楼的窗口伸出手,说不定可以同对面楼的住户牵手。沈家的车开不进来,只能停在后街的街口。

沈宝寅全身软得几乎站不住,婴儿肥未褪去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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