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用过膳食之后,两人便出发赶往盛京西郊的医馆。
说到为什么要开这个医馆,还是因为小草叶笙才会有这个想法的,在这个时代,医术较为落后,许多人得了普通的病症也有可能会丧命,再者几乎是有钱人才请得起大夫,而贫穷百姓只要病了,几乎都是等死。
叶笙便是向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替这样一群看不起病的群体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u,当然,医馆自然不是善堂,是以她的另一个定位便是——只医无人能医之症!她要那些富得流油的人家乖乖掏出钱来。
叶笙和秦越并肩走着,前方转角处便就是医馆所在,叶笙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话题,开口问道,“秦越,你可知,我的医馆叫什么?”
秦越摇摇头,猜测道,“大抵,很霸气?”
“果然很懂我,我的医馆便叫——唯我能医。”叶笙双手环胸,说罢还挑了挑眉,一脸你觉得还不错的模样。
秦越认同的点了点头,赞同道,“甚是不错。”
“话说,你送我的开业礼物呢?”叶笙想起来秦越曾答应过她要带大礼的。
秦越佯装不知道的眨了眨眼,说
道,“早上的那碗面,便是礼物了。”
叶笙闻言肩膀都耷拢了下来,随即又笑起来,“好啦,那面是你亲手所做,我觉得比什么都珍贵。”
开玩笑,堂堂的大周国大皇子!而且极有可能成为日后的帝王所作的面,多值钱!哎呀后悔吃进去了,她应该收藏起来待日后秦越登上帝位再拿出来炫耀一番:你们瞧,皇帝给老娘做的面条!
哈哈哈哈哈!
叶笙想象一番就觉得心情十分的愉悦,她笑得浑身都轻颤起来,怎么办停不下来,那画面感好厉害。
“笨蛋。”秦越摇头无奈的低声叹道,那两个字极轻,更似自言自语,他看着叶笙,眼神几乎化成了一片柔软的涟漪,在叶笙察觉看过来之时,又恢复了一派淡然。
“阿笙,给你。”秦越从袖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布包递向叶笙,“你的开业礼。”
叶笙一脸好奇的拿过那布包,那平平无奇的白色布包拆开里面仅是一串钥匙,她眼眸一亮继而眯着眼看着秦越,问道,“钥匙来说,一般不是豪车就是别墅什么的,你这是送了我什么?”
“盛京城中的一处宅子,日后你出府也
方便些。”秦越神色淡然,仿佛送的不是一座宅子是个几两银子的小东西。
叶笙夸张的哇了一声,笑嘻嘻道,“秦越土豪果然不是说说的!不过你送我这么厚的礼,怎么好意思呢。”
口中说着不好意思,但脸上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叶笙将将那钥匙毫不客气的收进怀里。
“你卖给千叶的那些草药,百花宫赚了不少。”秦越大概是觉得叶笙不好意思收下,便觉得这样说她或许就能安心收下,无须觉得负担。
叶笙倒是觉得既然和秦越是朋友,朋友之间馈赠礼物收下也无妨,便没心没肺的收下了。
两人说话间,便已经到了医馆所在。
这里是拜托俞明替他买下的地方,占地足有一亩大,分为前中后院,前院作为医馆,辟了药房,看病的两个隔间,药房后还有独立的手术室,这些都是按照叶笙的要求找人来装修的。
宅子的中部是二十间房间,每个房间分成双人四人或者单人,是叶笙所设定的‘住院部’,后部则是四合院那样的住所了,百花宫说送来的学徒和管事以后便住在这里。
秦越听着叶笙的介绍,觉得她
的想法真的独具一格,和旁人总是不同,永远这般新奇有趣,一如揽月楼,一如唯我能医,“阿笙,我想让百花宫在其他地方也设下这样模式的医馆,你可介意?”
“当然不介意啊,医院自然不嫌多,遍布各地对百姓也是一种福祉。”叶笙自然没有介意的道理,再说这医院的概念也是从二十一世界衍生而来,她可没有版权。
她若是有这个能力和精力,自然也想医院遍布全国各地,但目前显然是秦越有这个能力,她自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好。”秦越点了点头。
两人说话间,已经进了医馆的后院,刚推门进去,便有一个孩子兴奋的跑了过来。
男孩穿着一身蓝白色的暖和小袄,小脸也白白净净的,脸上有了健康的红晕,他奔到叶笙面前,那想一把抱住又怯怯的模样,十分兴奋的看着叶笙,“叶哥哥!是我,是我,你还记得我吗!”
叶笙看着那和第一次见面小乞丐模样已经全然不同的小草,温柔的笑了起来,摸了摸小草的脑袋,“小草,我当然记得你了,你娘亲好些了吗?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说起小草的
娘亲,叶笙才想起来上回秦越所的小草娘亲捎来的那个香囊里面的那块墨玉……她对这个事情还是有些在意,算了,回头再问问秦越好了。
秦越莫名的觉得叶笙方才看他的哪一样眼神十分的……不妙。
“娘已经好多了,能起身说话自己吃饭了,就是伤口还有些疼,她让我见到你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叶哥哥你是我娘亲的救命恩人,我娘常说知恩图报,所以!我以后要跟着你,给你做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