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其他类型>我不想做他的妻子> 第44章 他都快哭了,快哄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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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他都快哭了,快哄哄他(1 / 2)

霍瑾是在午后醒的,同李太医推测的时间分毫不差。

用过晚膳,姜芙蕖换了身妃色长裙,拎着食盒迈进房里时,霍瑾正在地上跪着。

察觉她来,霍瑾朝她重重磕头,额头触地时“彭”的一声响,把姜芙蕖唬了一大跳。

“你这是干什么呀,快起来。”

姜芙蕖走过去扶他。

霍瑾双手全部被棉布缠上,肿的像鼓起来的沙包,药物混合着血味,充斥鼻尖。

她皱眉,虽然知道会长好,眸色还是忍不住深了深。

霍瑾又是磕头。

他惨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唇,一双眼睛平淡如死水般,脸上的伤口贴着药布,十分骇人。

姜芙蕖扶不起他,忍不住动了气。

这种任人欺负的样子在做给谁看呢?!

那么厉害,结果是个傻的。

她轻捶了一拳在霍瑾胸口。

霍瑾缓缓抬眸跪着望她,如死水的眼神一瞬间涌上愧疚,心疼,更多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夹杂着一点点委屈。

姜芙蕖咬着下唇,抑制心软,“你是傻子吗?!”

“……”

“我那天告诉你什么,你怎么全都没记住。不对,你记住了,但你不动脑子。我不让你杀大皇子那是因为在皇宫,你杀了他,跑不掉。怎么你在街上被三皇子那个草包围困了,不知道杀他?!是不让你杀人,可是凭你的身手,不可能跑不掉。为什么不跑?”

“……”

“你说话!”

姜芙蕖又推了他一把,眼瞧着他浑身的血,像只没人要的小狼狗,心里发酸,推完后又悔的哭了出来。

“小姐,别哭了。”

霍瑾手足无措地跪着,想要替她擦眼泪,那双手却怎么也举不起来,浑身上下痛的再要命,却比不过那滴泪落在他心尖上那样灼烧的疼。

那种疼伤不到皮肤,也不致命,但是那种绵延不断,一直停不下来的疼,对他来说就是世间最痛苦的折磨。

哪怕是他以前第一次杀人时。

第一次被人扔进乱葬岗,十几具腐烂尸体压着他,乌鸦在头上盘旋。

那个年轻贵妇一声令下断了他子孙根时,断定了他暗无天日一生时,也没这样疼。

一呼吸,断掉的肋骨戳刺内脏,霍瑾咳嗽不止。

小姐不听话,还在哭。

霍瑾牙齿泛酸,心口拥堵,他再跪。

“小姐,我求求你,别哭了。”

“为了我,不值得。”

姜芙蕖眼眸里续着一汪泪,听他说的可怜,心中气散了几分。

她看不清霍瑾脸上的表情,但此刻,形容溃败的霍瑾,给了她内心极大的震动。

而霍瑾的下一句话,则让姜芙蕖愣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小姐,以后,你别看我,别碰我,脏。”

霍瑾伏地跪下,朝她又叩首,“我会弄脏小姐。”

小姐是天上明月,是人间百灵鸟,是精灵,是仙山上求道的女仙。

他是淤泥,是人间肮脏角落里的臭虫,是破碗中的剩饭,是坟头上等着吃死人肉的秃鹫。

昏鸦尽,小立恨因谁?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小姐,你可知天上明月与人间的泥,从来就是两个世界?

你可知十年前便已绝望的我,苟延残喘遇到小姐的那天,是要自刎谢罪的。

隐士不是师父,他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贼。

他教我功夫只是为了日后将我献给大户人家当娈童,察觉我的剑术超过他时,嫉恨到当夜便要灭口。

而我不是为他守墓。

我杀的是因为他死而寻我仇的族人。

一百多人,皆死我手。

小姐,你救我出龙盖寺那天,同时更给我埋下了一颗名为死亡的种子。

我想同你待的更久一些,在你知道我肮脏的秘密之前。

我不是打不过三皇子和那些人。

李茂知道我体有残缺,小公爷便知道,我很怕小姐也知道。

所以,不如死了。

霍瑾抬眸,第一次明目张胆地直视姜芙蕖的眼睛。

他贪婪地想要记住她的样子。

姜芙蕖也是第一次看到霍瑾眼里的冷漠,阴郁,不同以往的恭敬,顺从,此刻的他被那漆黑森寒的瞳眸熏染着清秀寡淡的脸,有一种让人齿冷的特别魅力。

她叹了口气,抬手用力摸了摸他的头。

“不脏,你看,一点也不脏。”

说着,她将手在自己干净袖子上蹭了蹭,又把袖子递到霍瑾跟前,“袖子一点也没脏。”

霍瑾愕然,他嗫嚅着,“小姐你到底知不知道我……”

“霍瑾,你知道吗?你是除了阿宝海棠之外,我觉得相处最舒服的人。所以,不管你过去如何,现在你就是小姐的身边人。等日后咱们走出这深宅大院,你和我,还有阿宝,我们仍旧和以前一样逍遥快活。所以,”

姜芙蕖从袖袋里摸出一个绣着麒麟的青色香囊,亲自替霍瑾系在腰带上。

香囊里放了极贵的龙涎香,香味清雅久久不散。

“好好跟着小姐,有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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