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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2 / 2)

要紧。”

匕首把土堆左右拨开,露出一颗动物的头,是一颗驴头,陆简昭沉静的脸上有了少许波澜。

风猛劲儿一灌,一股子血腥味直冲檀允珩鼻息,躲也躲不开,她往前走了两步,也蹲下身子,侧瞥过陆简昭的神色,浮动消失,神色漠然。

眼下她用刚触过陆简昭肌肤的匕首,一点点把驴头上的蚂蚁挪开,直爽道:“都城人人食肉,却又心照不宣的不食禽头。”

一间开杂肉店的铺子,每日收的家禽不计其数,被割下来的头总不能存放家中,等着腐烂,臭味轰天,埋在田间,还能使庄稼长得好一点,何乐不为呢。

若是偷鸡摸狗的家禽死后,不管有心和无心,都会挖坑将其埋掉,不会是个小土堆,这么令人瞩目,加上她刚在土墙外听得的,杂肉铺的婆媳,是不知道今日有只狗是王家狗,只当是有人来卖狗而已。

案子到这儿算是卡着,正经路行不通,所以她和陆简昭晚上误打误撞在这儿碰着,歪路只要找出王府那条狗的头来,便可确定王政安的狗死了。

“即便你我合理找到那只狗头,也得先确定这田地的主子是谁,狗是否真的是被徐记杂肉铺杀掉的。”

檀允珩转过身,背对着陆简昭,自顾自地开始拨另一个小土堆的土,可能性太多,尚需排除,今日还不能排除那狗是否真的进了徐记杂肉铺,即便这片田地十有八九是杂肉铺的,也不得妄然下论。

许久她身后的声音也背对着她,“司昭言下之意,当如何?”

很理智的一句话。

陆简昭对城中事务并不熟悉,战场上心细如发,回到都城,又是另一番天地,同宗同源也不能妄言,需虚心好学,方能不愧对他自己要进的司昭府。

而背对着他的明仪郡主,听府上管事说起过,十岁过了科考,入了司昭府,任一名衙役,如今五年过去,早已出落成一名司昭,远近闻名。

他过犹不及。

檀允珩忽而意识到什么,朝身后看了眼,那抹背影即使是蹲着,也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沉寂的湖面不因风吹有任何粼光。

想来是她多思了。

武力上,她及不得一位在外征战四方的将军,陆简昭或许从她走到田间开始,就知有人逼近;年龄上,人比她大五岁,从都城繁琐事上考量,暂且她比陆简昭好些,往后不一定,因为年长的人考量的不会比她少,不过是不熟悉。

檀允珩很信陆简昭理智的过分,她走近时,人未起身,却能快速利落将她手腕抓住,仅仅是知道来者的武力不如他。

终是这个答案,不及她的做法拙劣,陆简昭背影对着她的视线,一片幽蓝之下,月色不存,背影冷漠疏远,想不认出都难,可都城陆姓人众多,‘陆晏’二字,她故作不识,匕首贴颈,杀气腾腾,逼着陆简昭不得不面朝她,开口。

那时她也清楚,陆简昭真的不知身后是她,不然若知她,怎会不知她并不会杀他。

比起都城女子或男子千篇一律,横冲直撞追心中所爱,她更喜欢刻骨铭心一点,让陆简昭的心跟着她的步伐揪着。

欲擒故纵,不落痕迹。

一阵沉默,檀允珩手中匕首都拨了颗猪头出来,才缓缓说道:“明日着人找王尚书要一份田簿,看看这块田到底是哪家。

户部王尚书的儿子,就是今日报案的王大公子父亲。”

檀允珩挪脚到另一个小土堆,“依陆司昭看,像不像王家贼喊捉贼。”

那头陆简昭手中动作不停,声音难免被土覆掉些,听上去寒沉沉的,“不会。”

不会,倒让檀允珩动作一滞,她轻声一笑,在不安稳的夜里,很快被蝉鸣声埋没。

确实不会,王政安若不爱惜那狗,今日就不会在偏堂那番低姿,朝廷官员,无关清流还是权贵,都不会不顾及名声,追心中念念不忘,不用顾忌,可狗无端被杀,传开就是王尚书府竟连只狗都看不住。

当官之家,脸面尤为重要,何况是丢狗一桩不起眼的小事,都能被人群起嘲讽,这些人最会拿捕风捉影之事讥讽他人,仿佛不指点一二,对不起高高在上的姿态。

事情王府并没散开,街上百姓不明所以,只当王政安又是来寻她的,至于午后百姓所来府衙,想必出府衙后,也受到了王府好言提点,不会说漏嘴。

受人指使的百姓,是否会听王府的好言相劝,目前她还不知,毕竟被她派来监守的衙役回去告诉她的是,徐记杂肉铺一切正常,乔装过后,也问了在府衙里支支吾吾的百姓,那些百姓都摆手说不知道。

檀允珩含蓄深远道:“明日汀兰晚宴,陆世子许会明白不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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