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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按在地上打(1 / 2)

“赶在花朝宴前做好,让天衣阁的人带她去挑,多余的话不要说。”

秦暮山拱手应下,“是,属下遵命,不过您怎么突然……”

“本王想做的事不需要任何理由。”

对第五离渊而言,这种随口一提的小事,他想做便做了,非要说个理由的话,那就是他看叶云璃还算顺眼吧。

秦暮山点点头不再多问,写了封信让人送去天衣阁。

翌日,叶云璃又来了。

经过几日的训练,二郎的分离焦虑症缓解不少,进度比她想象的要快很多。

看不到主人时依然会原地转圈和嚎叫,但却不再绝食,也不会到处乱尿了。

秦暮山道:“郡主不在的时候,主子每天都按照您那册子上的指示,一遍又一遍地训练二郎呢,想来是它作为雪狼的后代,比一般犬类更聪明吧。”

叶云璃摇摇头,“是你家主子对二郎足够耐心疼爱,有他这样的主人,二郎很幸运。”

“毕竟它好歹也算是殿下的救命恩狼呢。”

秦暮山笑了笑,如果没有二郎领着他们找到崖边的冰山雪莲,殿下现在怕是日日都要遭受病发之苦。

叶云璃好奇地挑眉,“哦?细说来听听。”

“之前……”秦暮山正要开口,却听屏风后传来一声轻咳,“呃,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之前主子去雪国游历的途中不慎在雪地里迷路,幸亏有二郎带我们回到城镇,不然就要冻死在那里了。”

“主子觉得这头灰狼很通人性,就把它带了回来,因额头一簇白毛形似三只眼,故取名为二郎。”

叶云璃听得出来这是敷衍说辞。

第五离渊这个反派,跟狗子相处得那么好,与人交往反倒疏离得很。

“哦……原来如此,话说你家主子是不是社恐啊,怎么我每次来他都躲在屏风背后不肯见人。”

除了初见那次,叶云璃就没能再见过对方几面。

秦暮山茫然:“社恐?”

“就是社交恐惧症,不习惯和别人打交道,每当处于社交场合中时,就会因为别人的注视而感到紧张、害怕、害羞……”

秦暮山:“……”

这几个词怎么听都和殿下沾不上关系,他一出现,别人紧张害怕害羞倒差不多。

第五离渊揉着二郎的下巴,淡淡开口:“本王只是习惯清静罢了,身处于喧闹之中,眼不见心不烦也是种清静。”

叶云璃小脸微黑,这是在内涵她吗?

她承认,因为想尽可能打探关于这个世界的讯息,经常会问东问西,可就算话唠了一点,也不至于比狗还嫌吧!

想到这里,叶云璃报复性地扬起下巴吹了声口哨,“既然如此,那我带二郎去院子里训练好了,省得在屋里吵闹扰了珩王殿下的清闲。”

“嗷呜!嗷呜!”

听到熟悉的口哨声,二郎立马习惯性地从屏风背后跑出来,一边吐舌一边摇尾。

第五离渊抚摸到一半的手顿时停在半空中,掌心里只剩下几根没有温度的狗毛,以及身旁的一团空气。

他下意识地怔住,意外之余本能地有一丝愠怒,但又很快散去,只觉得新鲜和好笑。

头一回有人敢这么对他。

秦暮山额角冒汗,兰陵郡主可真够大胆的,“二郎这家伙,什么时候也学会见色忘义那套了,属下去把它牵回来。”

“不必了。”第五离渊回过神来,淡淡低笑,“还挺记仇。”

秦暮山暗自稀奇,殿下居然笑了,他还以为会生气呢。

“你去盯着些吧,莫让二郎玩野了,它近来越发地像狗了。”

私宅平日里很冷清,二郎也多是安安静静地趴在脚边陪第五离渊看书。

但叶云璃身上好似有种魔力,每次二郎一见到她,都会不复优雅稳重,像只大狗一样,时而露着肚皮躺在地上撒欢,时而嗷呜叫唤。

见秦暮山眼神羡慕,叶云璃笑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教你点和它相处的小窍门?不用付什么学费,只要做一件事就行。”

秦暮山来了兴趣,“郡主请讲。”

“你能给珩王做贴身护卫,想必是一等一的高手,听冬梅说你在江湖风云榜上排行十七,武功不俗。”

这些消息都是近来双方深入接触后才了解到的。

叶云璃对那个江湖风云榜印象很深,因为传闻中的第一剑客高手,未来会是白清欢的忠诚舔狗之一。

而武功排行第三的暗阁阁主楼衔月,也会为了白清欢对她多次痛下狠手。

“郡主谬赞了,暮山不敢当,那江湖风云榜是许久前的事了,自从追随珩王殿下后,我已经五年未曾上过擂台,排名早就不作数了。”

江湖风云榜的排行方式非常简单粗暴,挑战者只要向榜上高手发起切磋挑战,赢过后就能取代对方的排名。

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从军入仕与在朝者不参与其中。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高手就算不在江湖中,风云榜也会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比如燕惊澜,他曾在暗阁掠劫朝廷镖银的战役中击退过楼衔月,江湖人都默认他拥有不亚于排行第三的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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