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央坐在阶上,已经眼睁睁看着霍晚绛和小狗儿玩了两个时辰了。
整整两个时辰,她一眼都没看他,眼睛里只有这只刚刚三个月大的小狗。
他试图和霍晚绛搭话,他笑吟吟问她:“阿绛,想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霍晚绛这才抬眼看他,乌溜溜的黑眸一转。片刻后,她跑到还未开垦的菜地边,捡了段树枝,在地上写下两个漂亮的虫鸟篆:
旺财。
她要叫这只狗旺财,虽是最常见的名字,常见到在青莲镇喊一声旺财,会有十条狗跑出来的程度,可这个名字吉利。
她想啊,现在家里处处都要用钱,善堂那边也要钱。她可不能任由着这个家穷下去,所以要起个招财的名字。
凌央的注意力全然在那两个虫鸟篆上。
要知道当今大晋多书秦相李斯创造的隶体字,隶体比划更少、书写更方便,篆书只有贵族才会研学。
霍晚绛学过篆书并不奇怪,凌央更惊讶的是她居然能写得这样好。甚至是随手拿起一段树枝,都能写成一幅精美绝伦的书法。
他想起来了,霍老将军在世时,可是给霍晚绛请了无数名师的。
凌央呆愣着呢喃:“阿绛,你从未告诉过我,你的字居然写得这样好。”
霍晚绛和阮娘也愣住了。
阮娘:“郎君,从前女君没少写过问安帖子送进东宫,您都没看过一眼?”
凌央摇头:“我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想来又是有人从中作梗。
霍晚绛紧捏着的心忽然松开,她暗暗庆幸,幸亏是被霍素持从中作梗了。
如果是凌央根本就没看,她这会儿说不定又要徒增伤心事。
凌央抱起旺财,捏住旺财软绵绵的狗爪,向霍晚绛撒娇,他的语气也不自觉柔成一滩水:
“旺财啊旺财,你快告诉女主人,前尘旧事皆是雪泥鸿爪。不论好与不好,等太阳一出来,雪就化了,什么也不剩下,只化开了满园的春色。”
旺财配合地“汪”了两声,惹得众人发笑。
霍晚绛切切实实体会到了他的用心,还有真心。
尤其是他说的话。
她确实不该拘泥于从前的痕迹了,否则会错过世间所有春景。
霍晚绛仰面望天,把盈盈欲要流坠的泪花逼了回去。凌央却把旺财递给她:“你抱着,我还有礼物没给你。”
“闭上眼。”
这个礼物的意义其实比旺财还要重要,谁知,她就只看到了旺财。
霍晚绛在阳光下轻闭起双眼,一颗心跳动得宛如小鹿乱撞。
直觉告诉她,凌央会给她更重要的东西。
片刻后,凌央的脚步声传来。
他站在她身前,替她完全遮挡住阳光。他轻声启唇:“好了。”
霍晚绛一睁眼,一只日思夜想、无比熟悉的风筝就出现在眼前。
她一把放下旺财,紧紧抓住凌央手里的风筝,瞬间怆然泪下,黑长的眼睫不住颤抖,嘴里也干涩地发出了个音节。
凌央见状亦微红了眼,他低下头,赤忱无比:“你去善堂的时候,我让阮姑姑亲自指点我扎的。阿绛,我扎得没有老将军的好,我一想到那只被我蓄意损坏的风筝,我——”
话没说完,霍晚绛就张开双手扑进他怀中,大声哭了起来。
这是她第二次主动拥抱她。
凌央能感受到怀里的身躯有多清瘦,抖动得有多厉害。
“你放心。”凌央腾出手,不断轻抚着她的后脑勺,“欠你的,我会用尽一生的时间慢慢还。阿绛,你要做天底下最快乐的小女郎。”
……
霍晚绛的生辰一过,岭南的天说变脸就变脸,甚至上演了一出他们在长安从未见过的奇观。
柱子上、墙面上,家中所有器具全都在冒着水珠,就连被褥衣服也开始发霉发臭,一摸,满手都是湿漉漉。
霍晚绛和阮娘一开始还被吓得不行,以为是什么不吉之兆。
凌央在书中读到过这种奇观,他告诉她们,这叫回南天,是岭南地区特有的气候,寒潮褪去后天气升温导致的。
若是运气好,最多持续半个月;若是运气差,得入夏才能收尾。
一早一晚,他们只能关好窗户,尤其是朝向南方的。
岭南的本就潮气湿重,回南天一来,几乎闷得人气短。
空气黏腻得宛如附着在皮肤上的一层粘液,极其不舒服。
尤其是这几天,霍晚绛还遇上月事。
她终于知道岭南有什么地方不好了。
她爱干净,受不了贴身衣物有任何异样、异味。
她在院中晒好所有人的被褥,正要端着木盆带旺财一起去井边洗衣服时,凌央却从她手中夺过木盆:“你放着,我来洗。”
这个盆里装的都是他自己的衣物。
虽然当初在淮南王府,霍晚绛因为一时赌气,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帮他洗衣服;可现在,她的气早就过了,身为凌央的妻子,她还能跟他赌一辈子不成?
霍晚绛不认为自己洗他的衣服有何不妥。
凌央却态度强硬,非要接过去自己洗。末了,他还跑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