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寒闻言,急忙抬头。
脸色异常凝重。
“启禀王爷,这支宋军,装备十分精良,人人皆是身披铁甲,并且训练有素,为首乃一少年将军,看旗帜,似是姓宁,敌军旗帜乃是黑虎旗!”
察哥闻言,大吃一惊。
人人身披铁甲?
这岂不是跟铁鹞子有一拼?
这是大宋最精锐的重甲步兵啊。
刘法手下,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支精锐之师?
察哥皱起眉头,喃喃自语。
“黑虎旗?”
“姓宁?”
突然间,他想起一个人来!
“本王听闻,那刘法有个女婿,名叫宁策,曾在汴京枪挑耶律喜,武艺过人,莫非,便是此人?”
一旁的野利桀,摸着大胡子,也是深有同感的样子,“王爷说的不错,末将听闻这宁策,手下有只球队叫飞虎队,如今来将的旗帜上也有虎,或许,当真是此人。”
察哥吃惊过后,便是勃然大怒。
察哥冷哼一声,“此人好大胆子!不知从哪搞到铁甲,而后带着区区千余兵马,便敢到此耀武扬威,真以为我西夏无人?”
野利桀想了想,上前低声道:“王爷,周浦的擒生军,此刻恰好距此不远,不妨让他去对付宁策。”
察哥当即有些意动。
他瞥了野利桀一眼,沉吟片刻。
却又摇了摇头。
心中有些遗憾。
他也很想动用周浦的擒生军,但奈何周浦的任务干系重大,不能轻易调遣。
原来,西夏土地贫瘠,经济上没法跟大宋相比,事实上,游牧民族的经济和科技,始终都不如农耕民族,只不过他们有战马这个冷兵器时代的绝对大杀器。
所以,西夏人采用的是以战养战的法子。
因为打仗都要消耗物资粮草的,如果打了仗,却没能抢到钱,这一仗就是亏本的。
亏本的仗打多了,朝廷就危险了。
所以西夏每次对大宋用兵,目的都是要抢劫大宋的人口和财物,以弥补战争消耗,抢来的人
口财物,除了下面民众能得到一小部分外,其余的都被这些贵族给享受了。
而周浦在今日,做的就是这么一项任务。
他负责带领擒生军,四处抢劫青壮人口,回去给西夏人当男女奴隶。
毕竟人和冷冰冰的财物不同,人可是会跑的。
如果把周浦叫回来,和宁策大战一场。
胜负且先不论,那些青年民壮,只怕就早就趁着夜色,偷偷跑掉了。
所以,周浦负担着整个西夏军最重要的任务,若非万不得已,察哥绝不打算将其召回。
但这原因,却不能直说。
总不能说,周浦去抢劫了,他抢到东西大家分,若把他叫回来,宋人都跑光了,就抢不到,大家也没得分了。
今日这场大仗,就白打了。
想到这里,察哥当即冷哼一声,语气十分骄横,“对付区区宋兵,还不至于动用周浦,偌大战场,几只蚊子,又能闹出多大动静?”
野利桀见状,眼珠一转,便猜到了晋王的心思。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
当即上前说道:“王爷,属下听闻,这宁策十分狡猾,并且还是个有名的才子。”
一旁的拓跋寒闻言,顿时心中不悦。
心想如今战场之上,你野利桀为何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居然还夸对方是才子?
晋王察哥目光闪动,想了想,很快便明白了野利桀的意思。
野利桀继续说道:“宋朝的文人,一向软弱,但此人反其道而行之,居然带着区区千人,就敢前来战场,可见,此人一定有不得不来的理由。”
“此人不过是刘法女婿,听说还是未成亲的……”
察哥闻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淫笑,“本王听闻,刘法之女,生得极为美貌,堪称绝世佳人,莫非,此女也在战场之上?”
野利桀点了点头,“宋人向来便有英雄爱美,人的说法,能让宁策舍生忘死,前来此地,除了那女子外,属下也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
“并且,刘法虽然战败,但我军尚未发现他的踪迹或是尸体,属下以为,他女儿极可能跟他在一起。”
察哥点了点头,思忖片刻,当即沉声下令。
“萧合达!”
带着貂皮帽子的契丹人萧合达,急忙上前。
“本王命你带领手下,去搜索刘法踪迹!一旦发现此人,格杀勿论!”
“此外,若发现刘法之女,万勿伤害,把她带到本王这里来。”
“属下遵令!”
萧合达当即匆匆离去。
野利桀眼珠一转,再度上前,对察哥附耳低语。
“王爷,如今战场上,我强敌弱,宁策想要救出美,人,极有可能会孤注一掷,效仿刘法。”
察哥侧头,深深地看了野利桀一眼,“你是说,他可能会亲自前来,偷袭本王中军?”
野利桀重重点头,
“宁策兵力太少,他想要取胜,只能行险,而偷袭王爷,便是他最行之有效的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