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都市言情>我在流浪的岁月里涅槃重生> 第11章 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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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百口莫辩(1 / 3)

第二天醒来,中午11点多。

林果早已经出门上班去了。我打开手机,惊喜的看到米朵发来的微信。

“昨天大家玩的很开心。你在干嘛?”

原来她并没有把我删掉,只是把我拉黑了,又把我从黑名单里释放了出来。我调侃的语气给她回了信息。

“哎,我这个小黑屋的犯人终于被放出来了?”

“哼,讨厌!”后面加了一个害羞的表情。

“其实我和林果……”我话还没说完,我是真的想给她解释那天她看到我和林果抱在一起不是她想的那样,我们真的不是同性恋。“算了,别解释了,你们关系那么好,是我想歪了!”

看到她这样讲,我发了十八个锤子的表情给她。

“哈哈”。又收到她回赠的十九个锤子。

“今晚还去那里唱歌吗?”他问我。

“不出意外的话,会去的。”我回答,又接着问

“为什么问这个,你想来看我唱歌?”

“切……”米朵不屑的发过来一个字。

我停顿了片刻还是忍不住追问。

“来吗?我等你!”

她回答:“看心情……”

傍晚8点钟,我背着吉他,带着林果买的话筒、三脚架、音响如期而至,还是那个老地方。抽出三角支架固定好,把上下两个话筒分别调整到吉他和嘴巴的适当位置。音响与蓝牙匹配成功后,右手轻轻划过琴弦,悦耳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的更远了些,我对着话筒一声“hello”,还行,音质勉强还算可以。做完这一系列准备之后,开始我的表演。第一首选择了慢歌,是陈奕迅的《十年》,我把曲风略微的稍做改动,听起来更加的缓慢而幽怨。

陈奕迅只教会了我《十年》怎么唱,却没教会我十年的路怎么走。不知道是慢歌更容易让悠闲的行人驻足,还是因为有麦克风的缘故,一曲终了,已经吸引了不少远处的行人前来观看。我的状态很好,同时也把好心情通过歌声传递给面前每一位驻足停留的观众。我一口气唱了8首,的确有些累了,尤其是这第八首歌,谭校长的《讲不出再见》,唱到高音部分的时候,差点破音。这时候林果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救场,站在我旁边对我微微一笑,面向观众,双手举过头顶跟着节奏挥舞着,在他的带动下,现场气氛瞬间达到高潮,所有人跟着他的节拍,一起合唱那段高音部分。

”恋浮沉浪似人潮

哪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人群里,我看到了米朵,她冲我挥手,伸出拇指给我一个大大的赞。这个时候,我又看到站在旁边的李唐,不知为何,总感觉他很讨厌我的样子。我看到他,他马上绕开我的视线,一副不屑的模样。

林果也看到了米朵,他激动的看向她,使劲的对她挥手,米朵依旧一脸尴尬的向他点头微笑。

“别唱了,停下来,你们这些小偷!”

人群里突然冒出一个胖嘟嘟的女人,扭着屁股从人群中叫嚷着走到我和林果跟前。对着我们俩就是劈头盖脸的破口大骂。

“果子,你这个骗子,小偷!还有你——杀人犯!”肥胖女人瞪着我,恨不得一口把我吃了。

“费琳娜,你少在这里血口喷人,谁是小偷,谁是杀人犯!”林果愤怒得呵斥着这个女人。

费琳娜,我突然想起,林果给我说过,光头的老婆,那个给我做笔录的良田警官也说过。就是她——费琳娜,曾在市局里哭哭闹闹的让我这个杀人犯偿命,还在医院抢救室门口诅咒她老公怎么不去死的那个女人。

费琳娜这样一闹,原本祥和的观众一片哗然,大家齐刷刷的目光看着我和林果。

“呵呵,林果,你这个卑鄙小人。亏光头把你当兄弟,万万没想到啊,你偷了我的音响不说,竟然跟这个杀人犯一起。哼!”

费琳娜两手掐腰站在中间满口小偷、杀人犯的痛骂,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第一次被人当众这样羞辱,我却又无力反驳。脸涨的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林果急了,早已经按耐不住费琳娜劈头盖脸的谩骂,抽搐的、涨红的脸反驳道:

“费琳娜,你它妈的少在这里血口喷人,我非弄死你不可!”

听了林果的话之后,费琳娜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更变本加厉。

“好,你弄死我,你快弄死我!我就不信在这么多人面前,你敢把我怎样!别以为你有这个杀人犯撑腰,我会怕你?”

“这位大姐,你不可以这样。你这样侮辱诽谤别人是违法的!”在一旁的米朵看不下去了从人群中走出来向费琳娜辩解。

“呵呵,我诽谤,姑娘,你凭什么认为我诽谤,一边去!”一边说一边推开她,差点把米朵推倒在地。

“你干什么,找死!”

一直站在米朵旁边的李唐看到有人推搡她,愤怒的冲费琳娜怒吼。费琳娜并没有理会李唐,走到音箱旁边捡起放在地上的几个盒子和装这些盒子的快递袋子。

“我诽谤,大伙都看看啊,这上面的单号,跟我网上下单的单号一模一样。”费琳娜一边讲一边拿出手机让围观者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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