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立刻前往战场。以萨克森人为中军,左翼施瓦本军,右翼洛林军,火速前往战场支援!”
“是!”
赫尔曼第一个应答道。
随后,他立刻跑向了营地,招呼着士兵们起床,然后将他们拉到军阵当中。而在一片热闹欢腾的营地当中,只有一个人感觉,自己好像不属于这里。
那就是贝特霍尔德。
“陛下,我需要做什么?”
自觉不太合适的贝特霍尔德,选择了主动请缨。
但是,海因里希的回答,让他感觉更加意外。
“你的部队保持隐蔽,等到我的传令兵向你们发出命令的时候,你们再立刻出击,向我的旗帜所在的位置,发起进攻!”
这是要做什么?
贝特霍尔德还没来得及反应,海因里希就已经翻身上马,在亲兵骑士们的拥簇下,带着军队从大营里出发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这是一场遭遇战。
谁都没想到。
所以,就看谁敏锐。
看谁能抓住机会。
海因里希带着大军出发,没走多久之后,就看到远处的地平线上,代表着波希米亚的旗帜依旧飘扬,只是略显残破。锁子甲散发出冰冷的寒光,鲜血让原本耀眼的长剑变得黯淡。
甚至,人们还能听到从那边传来的喊杀声,以及兵器碰撞的声音。波希米亚的士兵们,正在用生命诠释何谓帝国的忠仆。
“杀!”
弗拉季斯拉夫站在最前面。
他手持着巨大的战锤,砸在了迎面冲来的骑士身上。坚固的锁子甲,在战锤的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瞬间就被打的稀碎。骑士倒飞出去,摔在人群当中,转瞬间就没了声息。
“都顶住!”
又一次杀死一名敌人之后,弗拉季斯拉夫高举起手中的锤子,鼓舞着自己身边的士兵。
“公爵万岁!”
“普热米斯尔万岁!”
“波希米亚万岁!”
显而易见的是,一位强大的领袖,在战场上带来的士气加成,是相当可怕的。弗拉季斯拉夫带着不到两千名士兵,硬生生靠着河岸的优势,挡住了两次冲击。
兰杜尔夫的脸色阴沉。
在今天清晨,他就得知了侧翼出现敌人的消息。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主力部队,来到了这里,开始和敌人交战。
但在交战的时候,他才发现这里只有波希米亚人,帝国军的主力并不在这儿。
于是,兰杜尔夫动了心思。
不如先消灭他们。
结果连续两次围攻下来,兰杜尔夫不仅没能搞定波希米亚人,甚至还在这里碰掉了一嘴的牙,来自施瓦本和勃艮第的军队,都在这里吃了大亏,然后悻悻离去。
“让我们上吧。”
格里高利说:“这里更适合军团士兵的发挥,兰杜尔夫,你要是再这样耗下去,帝国军的主力或许就要来了。”
这番劝诫很有道理。
首先,他们作战的地方,是潮湿的河岸边。在这种地方,骑士的冲击力天生就弱,没法发挥出冲击优势的骑士,只能选择下马作战。
而下马作战,那他们作为进攻方的冲击优势,就荡然无存了。
但不是所有道理都是对的。
兰杜尔夫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不想再依靠教廷援助的军团,而是想让自己的士兵,打出一点真正的成果来。
结果到最后,还是要用军团。
实在是丢人。
“再进攻一次,格里高利。”兰杜尔夫强压着情绪说,“如果你的进攻也不利的话,我们就从这里撤退,不要再和敌人纠缠了。”
“是。”
得知有仗打的格里高利,立刻就兴奋了起来。
他身边的号手,也吹响了比萨铜号。低沉的号声显得格外不同,让波希米亚士兵们一下子就警惕了起来。
弗拉季斯拉夫看着退去的士兵,双手紧握着手中的战锤,眼睛望向远处的森林,呼吸都不自觉地加速了起来。
不,那不是森林。
那是枪阵。
密密麻麻的长枪,和无数机械般的士兵,步伐整齐划一,在号声伴随之下,如同地狱进行曲的前奏。
“列阵,不要乱!”
弗拉季斯拉夫的头顶上,白色羽饰晃动着,为所有的士兵们都注入了信心。在这种迷茫的时候,至少他们的战士公爵,还没有放弃他们。况且,他们脚边积攒的尸首,歪七扭八死状各异,都是他们刚才的战果。
敌人付出了上百人的损失,也没有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更何况现在呢?不过是一群新的敌人,继续上来送死。
“长枪手出列!”
“出列!”
在大贵族们的喊声中,原本被扔在地上的长枪,被骑士们重新捡了起来。人群中仿佛忽然立起了一片森林,长枪手从缝隙中挤出来,来到了军阵的最前沿,准备与敌人对垒。
两边都是长枪。
而两边的士兵都异常紧张。
双方前沿的弓箭手,都没法对对方造成多大的伤害。军团士兵在推进的过程中,损失寥寥无几,但看到对方的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