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警察带走了,她将所有罪责都承担下来了,她还说,“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知道这是犯法的?闺女身体健康,一个肾两个肾能活,人家愿意花钱买,得来的钱用来改善家庭生活,一举两得!”
“怎么到了你们这里,就成了十恶不赦的事情?”
“我闺女都签了知情同意书,你们为什么还死揪着我不放?”
“我是冤枉的啊。”
我妈根本就是个法盲,她这样不打自招,反而省了不少麻烦。
手术摘除肾脏,即使签订了捐赠同
意书,本质上还是非法买卖,所以我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违法所得。
我妈不服,她要上诉,在她眼里,这就是平常操作。
尤其是她们从那个旧社会走过来,困难的时候买卖女儿,甚至易子而食,她根本不觉得她如今的行为有什么不对。
她还放言,“我那个省心的闺女,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她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老娘被送进监狱,真是丧尽天良,没天理了!”
“这个不孝的丫头。我当初生下来就该直接掐死她!”
我
爸带着我弟将我堵在家里,轮番语言轰炸。
一开始,我爸态度还比较强势,强烈谴责我,“赶紧去警局说一切都是你主动要求的,你妈是迫不得已答应的,是你看上人家给的钱主动提出要捐肾的。”
“你妈要是出不来,你也进去陪她吧!”
“我们怎么有你这么不孝的闺女?”
他深知握紧拳头要对我动武。
经此一事,我早就发现他们都是纸老虎,欺软怕硬,“你要敢动我一下,我现在就报警,让警察把你抓起来!”
“让你
进去陪我妈坐牢!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件事情,你们都有份!你们吃我的雪馒头,心安吗?”
“你们有良心吧?天底下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亲人?”
我爸看我不受威胁,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放软了态度,哀求我看在家里将我养这么大的份上,救救我妈。
邵老师也劝我了,毕竟那是我亲妈。
如果我做的太绝了,别人不会怪罪我妈,反而会说我冷血、无情、无义。
邵老师本意不是要我原谅伤害我的人,他认为人生还很长,没
必要纠结这一时的得失。
我听从了老师的劝解,我签署了“谅解同意书”,原谅我妈对我的所作所为。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即使有了“谅解同意书”,我妈还是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当然了,我不是白白签署“谅解同意书”的。
高考成绩下来了,我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一本。
我趁机将户口从家里迁了出来,放到学校,身份证我随身携带。
这样一来,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原生家庭对于我的巨大影响。
天高海阔,任我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