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的提出收养我的请求,“我们可以去瑞士,派丽可,那里有全世界最好的疗养院。” 我为什么要相信他呢?他是个迟到十几年的人,甚至与我相处不过短短几周。但是他说得对,我可以离开这里,出去走一走。 博克之于我不过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现在神秘人蛰伏不出,我的价值在他眼中愈发小了。如今竟然缓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延续名号的商品。可笑的是我一边厌恶神秘人,一边却又寄生于他的恐怖统治安身。我不愿意成为老博克的傀儡,那么必然得做些什么。 翻倒巷里无数只眼睛告诉我,他必须得存在;而生活中无数只嘴巴又在说服我除掉他。鉴于日益关注我的邓布利多,老博克的存在还是有些必要的。 我得让他完整健全地活着。 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使我于傍晚离开病房。我回到家里,在老博克还没有回来的时候翻出压在箱子底下的麻瓜服饰——它们有些短了。随后回到孤儿院,拿走现任院长说的,莱丽莎留给我的东西——一笔不算多的钱。我利用它们剪短头发,住进国王十字站附近的一间廉家旅店里。 第二天早上,我坐上到达火车站时最快出发的那辆火车。通过询问周围人我才知道,它前往柴郡。 下了火车,又住进车站附近的旅店。这时候莱丽莎留下的钱已经剩下不多了,我通过混淆咒才使麻瓜老板认为我已经达到可以独自住店的年纪。 这时候已经很晚了,周围有着独属于平原的沉静。这样的沉默是麻瓜社会罕见的,人们总是接受各样的信息,面对整个纷繁错杂的世界。我享受这样安静的时光,它让我想起博物馆前的鸽子。 在第二天早晨被隔壁房间的争吵声吵醒,我认识了那个女孩——茱丽叶——她在一个快餐店做服务员。几天之后,我搬过去和她住在一起——期间她一直认为我是个刚刚成年的南方人。因此她总是嘲笑我又轻又短的尾音。 “那像是一条蛇,达令。”我找了一份夜场的工作,出门前,茱丽叶亲吻我的脸颊,“祝你好运。” 几天后,我认识了一个落魄的男人。他像是一个巫师,不过我没有看见他的魔杖。街边的大块头喊他“莱姆斯”,后来我从房东的合同上看见他叫卢平。他总是不急不缓地做着些活计,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教堂做义工。 “我是个孤儿,”我对他说,“我得给自己赚点学费。” 后来我们成为同事,做着同样的工作:通过窥视孔监视员工,看他们是否有欺诈的活动。 几天之后,莱姆斯选择与我道别,因为在一天晚上他差点弄伤了保安。 “再见,缇维西。”他将近日赚得的一半薪水留给我,“希望你能回去好好读书。”我没有接受那些钱,我把它们缝进他的大衣里了。 缇维西——法语中的【欲望】。我曾经在这里的一家店里看见的名字——如今我像别人一样活着。 缇维西没有找到她一直寻找的自由。她在社会边缘发现的世界与她想要逃离的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更加艰难窘迫。尽管如此,对于缇维西来说,还是有所改变。 对此,我并不失望也不沮丧,也不会产生怨恨或者愤怒。我充实地过着我所选择的日子,恰好保留下那段时间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看起来更加单薄,眼神也更加轻蔑,但是面露微笑。 有时候,我会刻意地看向镜子里的脸,这张脸现在所讲述的并不是平静,而是一种窃喜——一种近乎陌生病态的愉悦。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以往所不明白的事。 当我最后一次走进当地教堂,缇维西便从柴郡消失了。派丽可·博克回到伦敦,一切都平静地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瓦里西颤抖着双手端上我的盘子,悄悄擦着眼角的泪水。老博克切着盘子里的鸡肉,眼神刻薄地瞥过来,“回来了。” “是的,爷爷。” 他露出胜利的笑容。 我平静地用完数十天以来最好的一份晚餐,回到房间,缓慢地拆开茱丽叶留给我的东西——一个看上去颇为精巧的编织发绳。 我将它扎在已经齐肩的头发上,看着窗外的星空,突然觉得今日十分完美。 【没有敬畏,没有快乐。】 【一个人,他站在那里,隐藏着自己,审视着道德败坏的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