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公司创始人为了防止自己对公司的经营权被人篡夺所立下的特殊制度。 这A类股和B类股在分红权上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分别的。 但是在公司内部的股东大会上面, A类股和B类股就不一样了,其中由贝索斯持有的A类股,投票权是B类股的10倍。 简单的说,当公司举行一场股东大会,对某项公司的重大运营决策产生了分歧的时候,就只有依靠投票来决定公司最终的运营策略。 而每1%的B类股拥有一张票,那么哪怕90%的B类股都赞成同一个结果,那也只拥有90张赞成票。 而贝索斯手中虽然只有10%的股份,但因为这是A类股,每1%的股票拥有10张票,所以最后贝索斯手中握有100张赞成票。 100永远大于90,所以通过这样的制度,贝索斯可以永远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只要他手中的股票不低于10%就可以了。 这种 AB股的制度看上去和之前网飞以及安卓的制度都差不多,都是为了保证创始人对于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不过AB股制度的控制权是远远不如另外一种的,毕竟后者手中哪怕只剩下1%的股份,都可以掌握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但前者的股份只要低于10%,就直接没戏了。 AB股制度并不是贝索斯个人发明的制度,而是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在经过长时间的演化和发展之后,得出的一种公认为最为合适的制度。 首先,每一个创始人都不希望因为融资而丢失了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反过来,机构也不愿意投资,之后发现创始人就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丑八怪,在取得短暂的成功之后,就要把公司一路带上毁灭的道路。 又或者这个创始人根本就是一个骗子,把投资人的钱玩弄于鼓掌之中,他们也需要能够制约创始人的办法。 于是AB股制度就成了最好的办法,一个创始人如果对自己的公司有绝对的信心,那么他必然要将手中的股份保留在10%以上。 而如果他想要抛掉所有的股份来提前套现的话,那就会失去公司的控制权。这样就相当于将这个创始人牢牢的绑在公司的身上,休想抽身离开。 由此可见,黄老板和那些华尔街的机构们相比还是太嫩了一点,当初也不知道还有AB股制度这样平衡的制度,否则也就不会签下非常直接的让创始人掌握公司绝对控制权,最后和自己对着干的情况了。 言归正传,当奥克提到了AB股制度的时候,贝索斯就明白了很多东西,他立刻反应过来道“你是希望我绝对不要出手手中10%的股份,从而牢牢的掌握住公司的经营权,让江南集团哪怕手握51%的股份,也无法对公司如臂使指!” “相反,你还需要我在对方收购51%的股份之后,就处处和江南集团作对,把江南集团的种种决策全都否决掉,也不批准亚马逊和西部野马钱包的合作。” “如此一来就能够逼得江南集团必须要收购90%以上的股份,让江南集团将我彻底赶出局,这样才能心满意足的掌控公司!”贝索斯道。 “你实在是太聪明了,您说对了95%,只不过还有一点说错了。”奥克笑道。 “哪一点?” “就是您不能完全拒绝江南集团收购您手中10%的股份,您得一直吊着他,表现出想要出售股份,只是嫌价格低,想要更多钱的态度,一点点的吊着他们,绝对不能够让江南集团彻底失去收购亚马逊的希望,直到江南集团的收购价格一步步提高,提高到他们无力负担,也无法挣扎而出为止!”奥克说出了最终的计划。 这虽然只占整个计划的5%,但却是整个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