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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故乡的云(1 / 2)

434、故乡的云

生活本是没有含义的,我们非常认同余华的一句话,人活着的目的便是为了活着本身,其他的任何所谓追求成功或者实现个人价值的话,其实都是虚的,只有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着才是最大的价值。但说者却认为,人不能盲目地活着,总要有所志向。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要有诗和远方,还要有所向往和追求。

1.余华的小说《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一生遭遇了太多的坎坷,他年轻时生性浪荡,仗着自己是地主的儿子,花钱就像流水一样,后来好赌成瘾,把几辈人住过的老宅院和几百亩良田全部输给了人家,他的父亲也被活活给气死了,就此一贫如洗。

后来他进县城给女儿买药的时候,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差点都没有回到家。

回到家之后,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变成了哑巴,福贵的一生便是苦难的一生,接着她的儿子出意外惨死,他的女儿难产死亡,女婿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出意外也死了,就连他的外孙在吃豆子的时候也被噎死了。按说遭受了这么多的苦难,福贵应该很痛苦,但是他仍然感激现在的生活,他铭记的都是这辈子的幸福时刻。

然而,《乱世英魂》化作《三猫流浪记》故事中主人公之一的流浪“三猫”耶无害,名为无害,实则千难万害,他所遭受的打击和苦难岂止是这《活着》一书中主人公福贵所能承受和相比得了的?但是,他们都还是坚强并且乐观地活着。只不过,耶无害有他想中所想,有志向,有追求,也就是有理想有抱负,不能像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生命宁可要短暂的灿烂,不要长寿的窝囊。

所以我们不只是为了单纯的活着,还要有思想,仅此而已。人活着,一切还有希望;人死了,一切全无。也许只有活着的人为死了的人说话,为死了的人作纪念。

这是一个烟雨迷濛的山川,山水一色,一样的迷濛。

一丝丝的斜风细雨,吹拂着他的衣襟,打动着他的心。

就让雨把他的头发淋湿,就让风将他的泪吹干,

反正,

他早已不在乎,早已不在乎……

一颗飘浮的心,随风而去,随风而来。

他仿佛行走在,

行走在烟云细风里。

身边飘游着,

南来的风,南来的云,

撩起他,往日的情思,故乡的回忆——

那也是一个烟雨濛濛的日子,他,耶无害,刚好十六岁的那一年,他从“飞龙客栈”走向内院,迎着微风细雨,走在花前亭畔,尽情地吸收着这细雨里的花香土息,随意让弱风细雨吹拂着他的头发、脸面、衣襟……很美的感觉,是一种如诗如画的惬意。他很喜欢走在这温馨的小风小雨里,让他迷恋,让他陶醉,让他感到心灵无比的清澈凉爽。正因为这样,他才能亲身体验到大自然的风雨,才能身临其境地陶冶情操,才能磨练(炼)和锻炼他坚韧的性格和瘦弱的身躯。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父母听信一个神婆的话,始终让一块“万宝玉”挂在他乳名“三猫”的腰间,形影不离,说是用以“避邪”,让神灵保佑他好好地活着。千万不可丢掉“万宝玉”,丢了它,就等于丢了命根子。

然而,直到现在,“万宝玉”丢失已有十月之久,他的确是遭受了不少的劫难,甚至是几乎把命丢掉;但是,他认为,这无非是巧合而已,身入江湖与官场,必然要经受无数的困苦和劫难,可他的生命却不是可以随意丢弃的。也许,这所谓的“避邪”吉祥物,有则遭劫遭难,无则邪魔难入、身心自安。万物都是可有可无的,万物都是容易得到的,唯独女人的心最难以得到。她能令人像捕风捉影一样捉摸不定,随风而去,随风而来。

这回,昔日令他心向神往的小梅已随风而去,将是永不再来;“万宝玉”曾让他认为已化为“玉粉”,可后来在京师擂台之上,陈剑南说此物还在其手,而且亲手拿出让他看了个究竟。他也曾多方寻找过,但全是一无所获。不知何时,他才能将这传家之宝重新送回家乡亲人的手里。也许,失去的东西,最为宝贵,最令人感到痛惜;而有了它的时候,却并不是那么珍惜;失而复得的东西,最令人感到欣喜和倍加珍惜;但是,“失而复得”,又谈何容易呢?世界,难道真的可以寻找回来么?

记得,也正是在他十六岁那一年,也正是站在微风细雨里的这一天,康总管慌慌张张地跑来向他喊道:“三公子,三公子,快过来!看你都淋湿了,不要着凉了!”

话说之间,康总管已将他拉进了亭榭走廊里。

“三公子,老爷在后堂里等着你哩,让我来叫你。”

“是什么事?这么急?”耶无害不解地问道。

“好事!你见了老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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