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易懂。
“我可以试试,我最近养了一株金色的迎春花,是杜秋山给我买的。我的意思是,我养的迎春花不是开在我食指上的那种,是喜欢阳光,会喝水的那种。”我解释。
她笑了一下:“岁岁,你会好起来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我坐在凳子上,手心有点盗汗。
我犹豫了好久,才对她说:“麻烦你不要把我食指上开红色木棉花的事情告诉杜秋山,我想要等我好起来后,自己告诉他,我的食指不会再养花了。”
她讶异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我的请求。
今天的阳光很好。
我出诊疗室后,看见一束金色的阳光在杜秋山的黑色大衣上切割出一片阴影。
杜秋山向我表白那天也是这样的好天气,他也是顶着那张酷酷的脸,在我面前,捧出一束红色的玫瑰花,问我:“岁岁,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作者有话说】
岁岁的食指终于开出红色木棉花了~
◇ 第138章 《心跳监测》10-11完结章
10.我大学毕业之后,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我和几个陌生人一起合租,出租屋的环境特别压抑,除了上班时间,我几乎都是一个人待在自己的小次卧里。
次卧只有十几平米,特别小,厨卫都是公用,虽然是新公寓,配备电梯,但空调是中央空调,特别费电,还都是走的商水商电,水电费特别贵。
偏偏我的房间还没有网络,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寓里总是特别容易长小虫子。
往往垃圾一天不倒,就会有虫子进来,两到三天要是不清理,垃圾袋上就会出现小虫卵。
即便是自己房间的垃圾桶清理干净了,厨房的公用垃圾桶里往往没有人愿意清理,上面总是布满那种白色的小米粒似的虫卵,踩上去会有咯吱咯吱的爆开的声音。
公寓是在中关村附近,公寓人员流动性特别大,往往刚熟悉的人,对方两三个月后就搬走了。
所以我在出租屋里基本就没有交际的欲望。
当时杜秋山时常会带我出去,我们在周六日会一起去看电影,去参观梵高主题的美术馆,去西餐厅。
他的公司不在这边,他新买的公寓在另外一个区,他开车到我的出租屋,需要花费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许多次我和他闹矛盾,会中途从他的车里下来,用很大的力气摔上车门,用行动来告诉他,我生气了。
不过我的力气比较小,我从不健身,而且吃饭总是吃很少,所以我的大力气,在杜秋山看来仅像是小猫用力地在软垫上拍了一爪子的程度。
他把车窗降下来,用很欠揍的声音说:“岁岁,快上车,你要闹的话,至少到市区再闹,这里是郊区,外面说不定会有狼。”
“你吓唬我!”我说。
我四下环顾,这里四周是绿化带,再偏僻一点,是一些即将拆迁的低矮住房,不像是有狼的样子,倒像是有鬼的样子。
杜秋山缓缓把车窗升起,开车往前走,我跟了两步没跟上,站在原地骂杜秋山是混蛋。
我很少跟杜秋山闹脾气,因为先爱上对方的人,总是有一股自卑的劲儿,往往这种自卑都是潜意识里的。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旁边有一棵梧桐树,我在树下蹲了一会儿,开始查询地图导航,因为手机快没电了,在只剩下最后4%的电量时,我给杜秋山打了一通电话。
要是杜秋山不接电话,我就用最后的电打给警察。
杜秋山很快接通电话,我让他开车回来接我,杜秋山笑说:“岁岁,你为什么一直要蹲在树下,为什么不抬起头看一眼?”
我抬起头,看见杜秋山在另外一边的马路上,他的车停在路边,他的手里握着电话,臂弯上还搭着我的毛毯。
他说:“岁岁你是想要在这里看一晚上的星星吗?我倒是不介意,但你可能会感冒。”
我仍旧固执地蹲在树下,眼看着手机还剩下不到2%的电量,我对着手机说:“杜秋山,你过来抱我起来,我腿蹲麻了。”
杜秋山他并不是一个很喜欢恋人撒娇的男人。
这是我自己认为的,杜秋山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我撒娇,只是我很少对他撒娇,因为杜秋山好像不太会吃这一套。
证据就是,我喊他老公,并且朝他要抱抱时,杜秋山拒绝了我。我的自尊心在那一刻碎成了一地的碎蛋壳,踩上去还会咯吱咯吱叫的那种,会继续碎开,甚至哪怕被不知情的杜秋山踩上去,都伤害不到他分毫。
然而这一次,杜秋山却走了过来,并且接受了我的抱抱请求。杜秋山当时还没有学习攀岩,手臂的力量虽然足够他抱起一个成年男性,不过抱久了就会有点吃力。
那次我们在郊区偏僻的小马路上待了一晚,初晨的阳光刺破天际,杜秋山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缓缓睁开眼,杜秋山按下相机的快门。
他凝望着手中的相机,告诉我,他曾经的梦想是想要当一个摄影师,不过后来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当了一个总裁。
“那生活对你还真是挺好的。”我觉得他像是在凡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