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卜荪教授的课程除了外文系二年级的必修课“英国诗歌”、四年级的“莎士比亚”,还有“英国散文及作文”。虽然牟光坦只是一个法律系的旁听生,却一堂课也不曾缺席。燕卜荪一九三七年才到中国,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燕卜荪不大会讲中文,在课堂上,燕卜荪是从来不点名的,他也很少叫同学们回答问题,甚至连跟大家对视都会觉得害羞,所以牟光坦觉得,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燕卜荪先生上课很有自己的风格,他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书写板书,每次都会把黑板的每个犄角旮旯全部写满。燕卜荪在来中国之前,在日本教过三年英国文学,因为听不懂他的英文,日本学生便要求他将说的每句话都写下来,来到中国之后,他的这个习惯被保留了下来,因为是全英文授课,燕卜荪担心大家听不懂自己的话,每次上课的时候都写个不停,力求把每个要点都写下来。当他书写板书的时候,在他蓬乱的头发上、灰棕色的西装下摆上,时常会看到一些干硬的面包碎屑,他的手上也时常蓝蓝黑黑地沾满了墨水,指甲缝里总是黑黑的,还时不时地将手上的粉笔灰抹在裤子上,有的同学看到偷偷捂嘴窃笑,他也全然注意不到,因为他的人早已忘我地进入诗境之中。
燕卜荪每次上课都是在学生面前展示一次他与诗歌之间的深入对话,即便教室里的同学寥寥无几,他也毫不在意。燕卜荪本身就是一个诗人,所以他的讲解从来不是学院派的那一套,他教课从来不照本宣科,而是教同学们如何从一个诗人的角度去理解另一个诗人,用心去品味每一行甚至每一个字中幽微深邃的意蕴,因为他跟很多知名诗人都是至交好友,甚至可以给大家讲述许多诗人创作的秘辛,让书本上的诗句在大家的头脑之中活了起来。
有的诗歌即便他早已倒背如流,每每诵读时,依旧被深深打动。他时常有一些忘我的举动,有时候激动地手舞足蹈,有时候突然跑到窗口,用粉笔在窗玻璃上叮叮地敲着,有时候他灰蓝的眼睛会盯着空无一物的虚空,低声喃喃自语,整个人好像变成了莎翁剧中的主角,有时候突然打开窗子,向远空眺望,用手指描摹天空中流云的形状,接着突然转回身,在黑板上写下诗句……投入的时候,他时常会将粉笔随手塞进口袋,之后又全然忘记了,写板书的时候发现写错了,他顾不得找粉笔擦,便用西装的袖口擦拭,一堂课下来,两只袖子都都是灰白的粉笔灰,粉笔灰还时常沾到他粉红的鼻头上和宽阔的额头上,在海关的院子里碰面时,同事们时常通过燕卜荪身上粉笔灰的多少来猜测他上没上课,上了几节课,这已然成为了大家乐此不疲的谈资。文法学院的师生上下都很喜欢燕卜荪,他卓越的学识和不拘小节的作风在同学们看来,别有一种魅力。
“先生经常在这儿喝酒吗?”
“是啊,这杂果酒真的太好喝了,真想带回去几瓶到菲茨洛酒吧,给艾略特、奥登、狄伦他们都尝一尝。”
“先生准备回国了吗?”
“是有这个打算,这学期我的课程教学也都结束了。”
“先生什么时候走?”
“估计没那么快,有许多事情需要准备,我希望今年可以英国过圣诞节。可是现在这个时局,所有的计划都有可能白白计划。不说这个,趁着还没走,这杂果酒我一定要喝个够!以前都是我一个人坐在这儿自斟自饮,今天我终于有伴儿了,你要陪我痛痛快快喝个够!”
燕卜荪就像变戏法一样从西装的大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质的杯子,这杯子有一个耳朵一样的把手,杯身上下一般粗细,并无半点花纹,有一个手镯粗细的把手,好像人的耳朵,杯身的一侧中央刻有几行字:
SON
FROM
I.A. RICHARDS
&EMBER 27TH 1930
燕卜荪将银酒杯塞进牟光坦的手中,把还剩下半瓶的杂果酒瓶盖打开,倒了满满一杯,接着把酒瓶凑过去,在银杯上碰了一下。
“干杯!”
“这杯子真好,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酒杯。”
“这种杯的英文名叫mug(马克杯),这杯子是我的导师在我离开英国之前送给我的,这杯子上刻着他和我的名字。快十年了,我从英国带出来的东西就剩下这个杯子了。”
文法学院的同学们都知道燕卜荪先生毕业于剑桥大学,有的同学还打听到他在来中国之前在日本教过书,但先生为什么会背井离乡,离开祖国,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没有人知道。牟光坦只是觉得,先生看着他手中的杯子谈起他的导师的时候,哀伤从他的眼中满溢出来,似乎是勾起了他许久不曾触碰的伤心往事。
牟光坦不知自己是否应该出言安慰,燕卜荪突然举起酒瓶喝了一大口,酒水从他的嘴边流了下来,流到了脖颈,沾湿了衣领,他像举起武器一样举起酒瓶,大声吼道:
“运道的安排,比咱们要求的还好!你瞧,桑丘?潘沙朋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我打算去跟他们交手,把他们一个个杀死,咱们得了胜利品,可以发财。这是正义的战争,消灭地球上这种坏东西是为上帝立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