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都市言情>风吟武门> 第十章 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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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乌合之众(1 / 2)

我还是没吭声。

红毛见状,反而将脖子抻得老长,凑了过来,像一头嗷嗷待宰的大公鸡,再次对我大声嘶吼。

“来呀!捅啊!”

他周围的同伴也大喊立威。

“没本事就跪下磕头!艹!”

“粉肠!有种下手捅啊!”

“……”

雷声轰隆。

大雨倾盆。

这是一副光怪陆离的画面,但不得不说,此处码头文化确实独树一帜,用粤语来讲,就是好犀利!

我拿起了引擎盖上的匕首。

红毛见状,嘴角微翘,冷笑了一声,猩红着双眼,满脸不屑和鄙夷,抬手捏着我手中的匕首,反而主动对准了自己喉结的位置。

他这是有多看不起我?

“我数到三!你来捅!准一点、快一点、狠一点!”

“三--”

剩下两个数字没数出来。

我一匕首猛然前刺,刀锋若银蛇穿云,贯脖没入。

“噗呲!”

金属刺透的声音传出!

声音不大。

但在空气中回荡,就像惊天霹雳一般,闪过了他们的头顶。

红毛脸色腊白,瞪大了眼睛,身躯一动不动,仅仅停顿了二分之一秒,整个人摊倒了下去。

我俯下了身子,问道:“李尧臣前辈的无极刀法,快不见血,你死时应该不会疼吧?”

“……”

我抬手去抹他尚未闭合的双眼。

周边的几个人全懵了,没待我拔出匕首,他们瞳孔紧缩,转头撒丫子就跑,连那位刚才头砸a柱晕晕乎乎的家伙,也连滚带爬冒雨狂奔而逃。

“死人了!快回去告诉山哥!”

“疯了!这小子是疯子!”

“……”

我抽出了穿透红毛衣领子的匕首,拿匕首拍了拍他的脸。

“你不是不怕死么,怎么还尿了一裤子?”

“看你身边的几位兄弟,出一点事撂下你就跑,这种乌合之众,你让我去当马?”

红毛方才反应过来,伸出湿漉漉的手,摸了一摸脖子,见连皮肤都没被割破,又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裤裆,喘着劫后余生的大粗气,脸上的表情极为精彩。

但凡耍兵刃之人,虚指实刺为技法核心,否则一出手便让人看出来刃锋的走向,剩下就是一个死字。

无极刀向来讲究“刀为刀可劈、刀为剑可刺、刀为刃可挑”,变幻无穷、神鬼莫测,乃刀法中翘楚,快速出手造成刺死红毛的假象,将一群外强中干的混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是预想中的事。

我将匕首猛然一插在地。

刀锋离他的裤裆仅仅一寸余。

红毛吓得身躯疾速往后缩了两下:“你……”

“你回去告诉壶山,今晚之事,我不会告诉三爷。”

“一位非职业拳手敢上台打擂,证明这人根本不怕死,让壶山别再惹我!”

之所以要讲这两句话。

因为我手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想再跟这群混子有任何纠葛。

夜色迷蒙。

我撑着伞离开,路灯拉长了自己的影子。

行了二十来步,我转到了一个便利店的雨棚下面,对空货柜说。

“出来吧!”

货柜后面走出来一位年轻女子。

模样神似周慧敏,瓜子脸、大长腿,明眸善睐,柔发披肩,青春与淑雅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但在她身上却契合的无比完美,不过她神情很冷,浑身透出一股似乎与生俱来的孤傲。

女人手中拿着相机,完全不惧,一双灵动大眼反而傲气地盯着我。

我问:“你刚才躲这里拍照还是录像?”

她淡然地回一句:“录你们打斗的场面,不让吗?”

我摇了摇头:“不让。”

她闻言,嘴角微翘,撩了一撩头发:“可是我叫黎沫夏唉。”

我当时以为她是某小报或电视台的记者,没好气地反问:“名记?”

也许我的表情让黎沫夏误会成了“名妓”,她神情顿时冷了下来:“痴线!”

她转身就走。

我不是来这里度假的,可不想登上快餐小报或者街头见闻类电视节目,让小生门等人顺腾摸瓜找到。

“小姐,把刚才拍的东西删了再走。”

黎沫夏一副恍若听到远古传说的讶异神情,双手环抱胸前,更加彰显一抹山栾延绵动人。

“你混街面的不认识我,但总认识我哥吧,敢叫我删东西了?”

我觉得这女人有点逗:“你哥是黎明么?”

黎沫夏抬手晃了晃手中的相机:“我哥是警务处黎沫锋。你若不知道,给你一分钟时间打电话问问自己上面的老大。”

警务处几个字一出,我更不敢让她带东西走了。

“我要不呢?”

“有种你就来碰一下试试!”

“好,我试试。”

我抬手就去摸她溜光水滑的下巴。

黎沫夏俏脸顿时一惊,往后微仰了一下,右手抬起拍我的手。

可一位无任何功夫的女人,怎么可能摆脱我?

我乘机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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