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此地有公正的律法,妻主娘子犯罪可择情宽容,但若当真十恶不赦也将立即处决。
若是能有这样的法律,言卿相信能够约束许多人,而这些男子就算再遇见类似的事情,他们的第一念头不再是隐忍,又或私下里不惜一切地报复,甚至为此不惜殃及无辜。
他们大多数人会做的选择只有一个,通过正轨渠道,索要一个说法,有冤伸冤。
这也相当于一种平衡,而这平衡之道并不是为了偏袒某一单独的群体,而是为了维护所有人,捍卫所有人,也去保护所有人。
这就是言卿心中所认为的平权,有生之年,她心有宏大理想,来都来了,她想尽量试试,看能不能推行这个。
否则长远来看,万一她所担心的那种事情当真发生,万一这些妻主娘子当真失去了信香,介时生灵涂炭,介时死的,恐怕就全是这些妻主娘子了。
而如今,像现在这样,这么看着祥林。
言卿思考许久,才突然道,
“我想说的,其实也就只有三件事。”
“我所知道,我所目睹,甚至是我亲身经历的那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