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奇这种已经没有未来的罪犯,是可以随意处置的。 反正已经不会有人愿意为他讨回公道了,不是吗?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同情起克劳奇了,于是我将手伸进去,想摸一摸他的头发。 “你把我当成狗了吗?”他警觉地避开我,挨打的那只眼睛红得不正常。我注意到,他的动作变得笨拙,甚至难以掌控自己躯干一样向一边歪倒。 我望了望远处的邓布利多,他已经将交谈的自由留给我们。 “你的眼睛看不见了吗?”我问。 “我好得很。” “哦。” 从我这个视角来看,蹲在地上的克劳奇失去穆迪的伪装,不再像个小熊一样壮实,他实际上很瘦,像一具骷髅。 “你想算计我,”我盘腿坐下来,“但是你输了,我没有那么重要。另外,纠正一点,即使是在社交场合,我的身份也不是‘纯血’。”我说,“你又记错了,老博克宣称我是‘混血’。” 他阴沉地抬起头,我把手帕递进去,“你要不要把脸擦干净?过一会押解你的时候,一定还有记者等着拍照。” 他一把将手帕夺过去,粗鲁地擦着脸。我看着克劳奇淡黄色的头发,慢吞吞地和他说我与邓布利多的谈话。 “你知道吗,即使是邓布利多,也认为作为人的第一羞耻是血统。” “我是纯血。”克劳奇哑着嗓子对我说,“我是纯血。” “啊,然后呢?” 他擦干净脸,那只完好的眼睛盯着我,骂道:“你这个蠢姑娘。” “我从不将末路之徒的辱骂放在心上,实际上,克劳奇,我觉得你才是最蠢的那个。你、你的食死徒朋友、你的主子,都蠢透了。” “你不会真的没有意识到吧,所谓血统,就是一坨垃圾。”我嘲讽地朝他笑了笑,“哦,我忘记了,纯血就像封建主家小姐一定要端在腰前的下午茶托盘一样,对你们来说就是一种展示优越感的工具。” “你是因为纯血才去追随他,还是因为其他的?”我身体前倾,“来呀,这可是我们最后一次交流了,不坦诚地聊一聊吗?” 他蹬着我,喘着气。 而我却笑起来,“你看,你越是这样,越是证明我才是对的。” “巴蒂·克劳奇,我所主张的,人类驯服羞耻之后,将之强加在同类身上的第一重从来就不是什么‘血统’,而是‘自我’,亦或者说,是‘野心’。” “追随神秘人,你们想要的从来就不是什么‘维护巫师血脉的纯正’之类虚妄的东西,你只不过是想要摆脱老克劳奇先生的控制,不过你不敢大声说出来,只能跟随那个能够帮助你达到目的人,甚至将自己变成血统的极端主|义者。你只是借着为他效忠的名头来达成自己的愿望。” 我剥开他的壳,让此人在我面前露出鲜红的内馅,“为自我呐喊是可耻的,为自己争夺利益也是可耻的,即使你杀了老克劳奇,你真的摆脱他强加在你身上的那些东西了吗?唔,神秘人最忠诚的仆人?” 在我面前,他的表情逐渐变得空白。我将手伸进围栏,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是不是很可悲呢?十九岁入狱,三十二岁越狱,三十三岁被抓捕归案,往后余生都将在监牢里度过,你的一生究竟活出过什么呢?” 克劳奇的头颅在我手底下颤抖,烛火吞噬他的影子,又将其中一角从围栏的阴影里吐出来。他受伤的右眼又开始流血。 “别让我再抓住你。”他拽着我的手,完好的左眼里似乎有什么将要流出来,“否则我一定会割掉你的舌头。” “好吧。”我抽回手臂,站起来整理被压出褶皱的衣角,“如果这是你的道别的话,那么,再见了,犯人。”